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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40-4/2023-034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11-30
  • 发文字号:三府办函〔2022〕121号
  • 发布日期:2022-12-1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2-12 10:00:30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

的通知


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法定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等文件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要求,结合三亚市实际,现将《三亚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等文件关于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要求,切实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集中提供更便捷、更集中、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重要意义

政务公开专区是集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民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场所。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助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解决政务公开渠道分散、公开内容繁杂、群众获取不便等问题,有利于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积极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一)建设范围

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各级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均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并在有条件的村(居)便民服务站试点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探索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二)建设内容

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分为查询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等3个功能区。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主要建设查询阅览功能区。

1.查询阅览区。提供电脑、打印机等自助查询和复制设备,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指南、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资料,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复印、拍照、原文查阅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2.申请接收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务公开工作建议意见。

3.政策咨询区。依托政策咨询问答库,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三)建设要求

1.资源集约,避免浪费。按照“分区合理、风格统一、便民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空间布局,充分整合政务服务场所、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切忌搞形式主义。

2.标准统一,规范管理。政务公开专区实行标准化服务,全力推行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场所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标准规范一致。政务服务场所、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要结合实际,按照庄重、大方、美观的原则,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牌、引导指示牌、各功能区标识牌等。设有平面示意图、楼层索引图的场所,要在图上标注“政务公开专区”所在位置,便于服务对象依图查找。

3.突出定位,特色发展。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充分发挥各功能区作用,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丰富政务公开专区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互动交流体验,积极建设彰显地区特色、既实用又新颖的政务公开专区,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

(四)完成时限

2022年底前,全面建成各级政务公开专区。

三、着力强化政务公开专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是本级政务公开专区的共建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本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支持本辖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单位、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服务。此外,各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本辖区政务公开专区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法定机构、市档案馆、市图书馆)

(二)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服务机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建议意见等事项信息登记、数据分析和移交办理,为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

(三)强化工作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专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保障政务公开专区安全稳定运行。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能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和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将接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务公开建议意见移交至相关部门,准确解答与群众和市场主体切身密切相关的政策咨询。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并能正确指导和协助公众通过网络查询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

(四)强化功能作用

在发挥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等作用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作用。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配备简明问答、动漫图解等多种形式的解读材料。统筹资源全融合,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各类资源线上线下互通互享。规范申请办理,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关键环节,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法定机构、市档案馆、市图书馆)

(五)强化监督考核

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帮助社会公众现场查询和免费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本辖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场所管理单位、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要迅速推进、抓紧落实,及时反馈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法定机构、市档案馆、市图书馆)


附件:1.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2.政务公开专区相关表格(参考)

   3.政务公开专区标识牌设计说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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